法律问答

我能要求我的律师丈夫在患了17年精神病后离婚吗?

离婚
2019-11-18 03:1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有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
      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身份证、结婚证、财产方面的材料(银行存款记录、房产证等)、子女身份信息的材料(户籍、出生证等)。
      法院离婚程序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当事人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原告开庭时间,原告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双方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这样的话,一般是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 请律师慎重付款。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话深信无疑,只要律师要钱,他都毫不在乎。一审官司打输了,律师提出上诉,他不加考虑,一一照办,交了上诉费,再交聘请律师费,一点不心疼。
    特别是对律师提出的请办案人吃饭和找人疏通关系等社交活动费更是大方,往往倾期限所有。一旦官司输了,方大梦初醒,直呼上当,后悔莫及。因此,对律师索要的按规定应收取的正当费用以外的所谓活动费一定要加以拒绝。
  • ,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论是在婚前或婚后患病,经须久治不愈,如果患病时间短或者说能治好的情况下是不符合的。
    2、必须对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问题做出安排,不能让其自生自灭,如精神病患者在离婚后,由其父母或有监护人照料或者在离婚后,仍有另一方给予照料,这样就可以离婚。 在实际生活中,由予一方患精神病后,给双方婚姻造成客观上的障碍,使婚姻的目的不能实现或功能丧失,如不允许另一方离婚则对另一方来说是个折磨,是不公平的,也是不人道的,所以一方患精神病后,另一方在对其生活有所安排后完全是可以要求离婚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要有思想压力,也不会背负不忠不义之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