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撞到人 交警说我这边全责 对方看病700说加上误工费给2000私了 怎么办

2019-11-18 03:50: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一般依据的是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然后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划分百分比。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除非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有错,可适当减轻机动车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 不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有责任方均应赔偿无责任方。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方可在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同时请求进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赔偿额以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责任划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从目前各国规定的发展趋势看,有些国家已从过去采用的过错原则、 无过错原则,发展到严格责任原则,即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及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 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以体现对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保护。
  • 酒驾:饮酒后暂扣驾照六个月,并处罚款1000-2000;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1000-2000,吊销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6个月以下拘役,罚款1000-2000,吊销驾照五年。
    发生事故关键看事故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如果对方负同等以下责任,那么只要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就行,如果负主要以上责任,并且你母亲伤情鉴定为重伤的话,那么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吊销驾驶证终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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