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这边开车追尾了对方的车,交警判我方全责。我们只有交强险保险只报两千,剩下的我们垫付,我们也积极做好对方车子维修工作。现在车修好了,对方又不满意,说没修好,修理地点是他们定的,并且也按照他们要求该换新的都换了。现在要求我们赔偿车子折损费,无车期间耽误他们工程验收的损失之类的。还叫我们买新的车赔给他们, 这样情况我该怎么办? 如果对方诉讼的话我该准备什么?

2018-09-01 14:3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汽车发生事故受损修复后价值受损,其折损费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但受害人如果有充分依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通过诉讼得到补偿。
      保险条款中有关责任免除的条款:
      
    1、《第三者责任险》第八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2、《车辆损失险》第七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七) 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 无证驾驶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相关法律如下: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条款规定了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在驾驶员投保商业车险时,保险公司给他自动上上去的。交强险赔偿的是第三者的责任,被保人和本车人员是不赔偿的。如果被保人驾车对第三者造成了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那么交强险会在规定的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这个规定的责任限额是固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都是统一的:

    身故、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
    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0元;

    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如果是无责方,限额是1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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