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请问一下,父亲不在现场也没有委托书的情况下,儿子代父亲签了购房认购议书又交了定金,请问签了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定金能退吗?谢谢

2019-11-18 11:00: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购房的有关规定:一般办理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按揭合同,购房发票,竣工验收证书,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身份证。另外,夫妻双方都要到现场,如有一方不能到现场,必须提供“委托办理授权书”且要在公证处办理公证。
    二手房办理房产证需要,购房合同,税票,房主身份证原件,如果有委托人的话需要委托人和房主的身份证原件。办理过户手续,要携带的材料有:房改房上市交易确认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复印件各1份,平面图3份)双方身份证原复印若干份;卖方户口本;若一方去逝或离婚须带去逝证明各离婚证;办理手续须有产权人与共有人到场签字;买方身份证,单位购房提交委托书.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及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复件;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 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 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