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因给别人担保,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致使债权人对担保人提起诉讼。但是债务人有自己的工厂。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

2019-11-18 11:47: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应作具体分析:
    一.看债权人请求担保人履行的数额。如果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的金额并不足够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有权就剩余的金额向债务人索偿。如果担保人已经清偿全部债务。则债权人失去向主债务人请求履行的理由,不能再起诉债务人。而担保人可以再向债务人追偿。
    二、法律依据:按《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所以只有在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串通且你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免除担保责任。根据你描述,应该不能撤销或减轻担保责任。另外债权人对债务履行懈怠,你可以看一下是否过保证期间,如果过了保证期间,你便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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