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住房后的滴水问题打架,未有过大受伤,只是头发在撕打过程中掉了几根,派出所以不服从调解为由将近60岁的老人拘留5天。请问合理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18-09-01 14:5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 根据以上描述,调解书双方自愿签订,达成合议,是有效的,而且实在公安部门的主持下调节的。就民事赔偿部分而言,对方即使去法院起诉,也不能推翻该调解书。
    刑事部分则取决于伤情,如果伤情达到轻伤以上,则属于刑事案件,公安局应依法立案受理。
    不过你们既然是在派出所的主持下调解,派出所也没有刑拘你,说明伤情并不重。一般达到轻伤以上,公安部门会先对你进行刑事拘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于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法行为,且情节较为轻微的,有调解义务。
    调解成功的公安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可以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决定不予处罚。
    调解不成功或者调解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给与行政处罚。且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就民事纠纷部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只拘留一方是否正确?
    需要结合案情予以判定。
    如果所谓打架,并非互殴,而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殴打行为,另一方未与对方互相殴打或者只采取了保护自己的防护措施,那么另一方并非存在殴打对方的行为。
    此种情形下只行政拘留实施殴打一方的违法行为人是正确没有问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