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关在精神病院.怎样才能委托律师带我出去精神鉴定.脱离监护人的控制.我被冤枉.我是正常人

2019-11-18 20:50: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委托监护是由合同设立的监护人,委托监护属意定监护。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限权委任。前者如父母将子女委托祖父母照料或配偶将精神病人委托精神病院照料;后者如将子女委托给寄宿制学校、幼稚园等。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的解释,委托监护不论是全权委托或限权委托,委托人仍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只有在确有过错时,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法定或指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因委托发生移转,委托监护人只承担过错连带赔偿责任,其在尽到监护之责而无过错时,被监护人之行为如依法律仍须由监护人负责时,则由法定监护人承担。  监护职责是否可以委托于他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涉及法律上监护目的贯彻的问题。从理论上说,监护是法律上强行的制度,中心点在于更好地保护被监护人,因此原则上应不容许委托,除非基于受监护人的教育或受照顾必要。我国司法实践基于某种实用的考虑,承认了委托监护。  要形成委托监护,即成立委任监护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监护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情况设立:  
    (一)由父母委托他人做其子女的监护人。  
    (二)由法定监护人把自己的监护职责委托他人实施。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专门委任。前者如父母把子女委托给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权照料,或者配偶把精神病人委托精神病医院或者福利院全权照料;后者如委托给保姆、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医院等。
  • 精神病的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1、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病引起: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3)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5)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6)其他精神障碍。  
    2、精神残疾的分级  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1)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2)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3)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列表如下:  社会功能评定项目确  有  功能缺陷正常或有  轻度异常严  重  功能缺陷  个人生活自理能力0分1分2分  家庭生活职能表现012  对家人的关心和责任心012  职业劳动能力012  社交活动能力0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