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为经营问题,导致我在的市的项目部需要减少人员,公司调我去别的地市,我不愿意去,公司把我裁员,公司给出的补偿,我不同意,我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获到跟劳动法一样的补偿吗,公司应该给我的补偿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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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5)致送单位名称。
2、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
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3)有委托
代理人的,提交
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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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