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的重型自卸车于2015年8月21日下午6点半在红绿灯南200米左右双实线违章调头的时候,于由北向南方向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伤者很严重,我车被扣,处理事故的事故大队交警一直不开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的小舅子也是交警,意思不言而喻,我已垫付一定的住院押金,实在是没有办法再拿出押金来,他们既不开事故认定书,更谈不上放车,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我的车是挂靠公司车辆,是全保,很急,谢谢!

2018-09-01 16:0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车辆被扣归还时间:
    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
    2、需要收集证据的情况,一般扣押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延长30日。
    3、如果车辆需要鉴定,最长68日内发还肇事车辆。
    4、如果交通事故车辆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2008)第25条所列情形,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而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5、如果受害方提出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由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话,车辆可能被扣留至诉讼结束。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交警索要押金:交警索要押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伤者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如果仅仅是为了放车而索要押金的,待放车条件成熟后,交警其实是无权扣车的,所以车主也无需缴纳押金。
  • 交警扣车期限

    如果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会在现场调查结束后三日内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需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鉴定结论出来后,交警会在二日内将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有三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如果需要重新鉴定,交警会安排重新鉴定,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如果不需要重新鉴定,鉴定结论就生效确定,在确定之后的五日内,交警就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在不需要延长鉴定时间和重新鉴定的情况下,一般来说扣车时间大约就在二十八日左右,需要注意是这里说的日只是工作日,需要排除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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