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双方自愿离婚债务都说好了,还是要签协议吗

离婚
2019-11-19 07:40: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内容,主要内容有: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小孩抚养费金额及其交付方式、财产分割等。
      该离婚协议书如果写的是符合相关的规定,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可由当事人对财产分割等方面自由约定.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我国法律保护.因此不必承担这些债务。
      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 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