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哺乳期10个月的宝妈。2016年老公对自己实施第一次家暴,有照片为证,因为伤害的是面部和头部,出血的照片和本人的面部照片是分开拍摄的。19年2月1日凌晨12点多实施第二次家暴,依旧是打了脸,这次伤害到眼睛,眼睛不舒服准备去就医。我和我老公住在他父母付首付和还贷款的房子里,房子里的电器是我父母添置。另外投资了一个小户型公寓,也是他父母付的首付,我和我老公共同还贷,但由于他做房地产工作,可以享受内部价格,每到还贷的时候是我们一起筹钱他来还。我们还有一辆车,是我父母付的首付,贷款是我父母出一半,我老公出一半。像我这样的情况,如果离婚怎样才能够争取到最大权益,是否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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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
精神损害赔偿。”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
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出轨侵害配偶权,构成侵权,抚养非亲生子女,对丈夫造成了财产损失和严重的精神损害,应该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则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抚养非亲生生子女时间长短等因素,从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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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