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为何申请财产保全的人要出示贷款担保

2019-11-19 10:4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 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对车辆进行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的规定办理。
    人民法院在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之日起五日内,应书面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法院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将暂扣的车辆等财物移交受理案件的法院,并共同做好交接手续。
    人民法院对接到的车辆等财物应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载定并抄送有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书面告知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指引当事人通过相关法律途径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 1、借款事实确凿的,胜诉不存在风险,关键是执行的。知道对方房屋具体位置的(否则,只能起诉后由律师持法院调查令查询),可以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把房产信息拉出来,申请法院保全(诉前、起诉时提出申请均可),须提供担保,现金担保为200万的20%,财产担保为等值,债权债务属实的,该担保无风险。
    2、追加货款的方式要视公安的定性,公安认定买卖合同属民事纠纷的,可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以便将来胜诉判决能顺利执行。若认定为合同诈骗刑事犯罪的,只能先通过刑事程序进行追缴。根据你的陈述,目前尚无法实质判断。另:申请支付令的,对方一旦提出异议,程序便终止,须再起诉。比较费时,直接起诉反而来的更快。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