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伤一位骑自行车的人。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送伤者去医院救治,诊断结果是手腕有点骨折,但是问题不大,其他都没有问题。在预付了其2000医疗费以后无力赔偿了。对方去交警队报案。警方介入的话会如何处罚我朋友!

医疗事故纠纷
2018-09-01 16:3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是暂时无力偿还,二是永久无力偿还。如属于暂时无力偿还,可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2.如果法院执行局确认对方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中止执行。此后无论何时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都可以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执行对方的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其计算公式为:
      医疗费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 其他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要求如下范围的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要做伤残鉴定)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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