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计件工资的年假薪水是如何测算的

2019-11-19 12:37: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休假工资属于国家规定的工资薪酬体系内,用人单位拖欠休假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赔偿金。《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属于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
  • 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怎么计算,  新入职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计算其首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同样,对于离职员工,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并且如果该职工在离职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计入,应当注意这里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要不足一天即舍去。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其中含正常工资收入)。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由此可见,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劳务派遣员工,无论是计时制员工还是计件制员工,只要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不享有年休假情况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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