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如果未婚生子,户口不在我这里,现在结婚生子,户口本上会显示二胎吗?

2019-11-19 12:5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及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 不管结婚生育还是未婚生育,孩子都是无辜的,医院不会因为孩子的父母没的结婚而拒绝为他接生的.为了孩子的健康,一定要选择正规医院!医院不会向你索要结婚证明和准生证什么的,为了填写出生证明会问你孩子的父母姓名和身份证号什么的,其它的没有.按照公安部2005年的最新规定,不管是不是超计划生育的孩子只要父母有一方是中国国籍都应该有户口的,这里就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北朝鲜妇女在中国所生的孩子,为孩子办理落户手续需要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发的).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法,非婚生子女是应该受到处罚的,处罚的额度要根据夫妻双方生育的年龄来决定,这种处罚是由计划生育委员会来执行.但是在落户的时候因为没有受到罚款就不给予落户是不符合公安部规定的,这属于搭车罚款,我国确实有这样的省市为了方便罚款而这样违规操作,这是不合法的,如果你在落户的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
    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未婚生育还是不可取的,为什么让他一出生就是非法的呢?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也是不利的,请三思而后行!
  • 没有户口本可以结婚吗?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结婚需要户口本,但是没有户口本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到指定部门开具相关证明。

  • 1、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女的抚养权确定方式相同。
    2、原则上,两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两岁以上的子女,谁抚养条件好,随谁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按照子女的意愿确定随谁生活。父母决定轮流抚养的,法律也予以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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