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前几天我老公和一对夫妻发生了口角,也动手了。事后呕吐不停,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休息了一天并无大碍。而我是一个五个月的孕妇,被对方拉扯受到了惊吓,当天晚上肚子疼痛难忍,第二天去医院检查,孩子宫内缺氧要求住院,但由于工作原因,我没住院,第三天换了个医院检查,孩子正常。这种情况,对方可以赔偿我老公的检查费吗?作为一个孕妇,我可以向对方索要赔偿吗?怎么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019-11-19 14:31:2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工伤定点医院:是下发工伤证后(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能去你选定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看工伤,并且是工伤证上面的诊断工伤部位治疗检查才能按工伤政策报销费用。
    特殊情况:1急诊:由于工伤病情突发急诊,可与去未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
    2转诊:在选定医疗机构不能治疗,或其他情况需要转诊转院,需要选定医院开出转诊证明,并转到同样属于(未选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报销。3二次手术:如果在发证之前,在医院做手术,植入钢板、钢钉或皮瓣术等需要二次进行手术的,且工伤证选定医疗机构不能进行同部位二次手术时,可以到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手术审批”审批后在一次手术医院就诊治疗,按政策可以申报工伤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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