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公司签了一年劳动合同??3月8号入职到5月24写的辞职书30号离职??如果我单位以不满三个月为由扣我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1-19 22:43: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工资:一是可以采取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一般来说,可以先同老板商量,若老板拒绝支付工资或者一直拖延支付工资,则可以采取上述仲裁或者起诉的办法。

  • 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员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员工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员工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员工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因为按劳动法规定,公司聘用未解除劳务关系人员需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试用期员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手续办理也相对较简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一般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1]
    1、鉴于条款。
    一般用来描述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
    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地等。
    3、出让方情况。
    出让方持股数量、所占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的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的主体适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5、双方的权利义务。
    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份出让方持股、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以及相互交接协作等内容。
    6、股东会决议情况。
    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转让方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实,其他股东对于出让方转让股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表现。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权转让并不都需要股东会决议。
    7、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条件,但所附条件必须具体并且有成就的可能性。

  • 1、个人工伤赔偿得的钱公司要扣除工伤时所花的医药费,如果工伤赔偿中,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用的话,用人单位扣除是合理的,如果不包括用人单位垫付的医疗费用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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