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处罚可以先不缴纳,后申请复议,滞纳金问题

2019-11-20 01:34: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对于事故认定不服,不论是简易还是一般程序,都可以申请复核,不是复议。法律并没有规定简易程序不能申请复核吗,而是规定认定不服,都可以申请复核。
    2、法律规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有:

    (1)申请人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和有立法权的市级政府制定的规章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2)申请人对不是由具体行政行为附带出来的抽象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就是说,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中,没有侵犯了自身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只有抽象行政行为,这不在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之内;

    (3)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4)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而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5)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 从4月1号开始,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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