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合伙人是否不承担赔偿责任?

2019-11-20 08:42: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一是要签订书面的合伙经营协议。对双方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份额、利润和债务的分配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都有必要在协议中写明。即便日后有了纠纷,也可以按协议进行处理。
    二是在财务方面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合伙经营企业离不开严谨的财务制度,可以避免账目混乱、收支不清等问题。
    三是要注意合伙人的不法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合伙经营的企业散伙时,双方都要进行清算,在将合伙人所占有的财产清理后,才能分得利润;对于亏损部分或债务的清偿也应及时清算。
    这就要求合伙人各方对于合伙人都要加以留意,在有合伙人经营受挫要退出时抢占合伙财产,才能保证自己的财产不被其他合伙人恶意侵占。
  • 合伙企业在清算时,通常需将资产全部变卖,然后再加以分配。合伙企业资产的分配顺序如下:
    (1)偿付合伙人以外的债权人债权;
    (2)偿付合伙人债权;
    (3)按资本余额分配剩余资产。
      上述合伙企业的清算程序基于如弄虚作假定:
    (1)合伙企业有完全的清偿能力,即合伙资产超过合伙负债;
    (2)所有合伙人对企业净资产都拥有合伙权益,即在分摊资产变现损益后,其资本余额仍在贷方;
    (3)在现金分配给合伙人之前,所有的资产都已转变成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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