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投标文书的写作适用范围2.招标,投标文书的语言表述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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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要求是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它是招标单位就招标的核心技术部分、投标对象的最佳状况以及招标过程中的一些特殊问题提出自己要求的文件。它比“招标章程”具体,比“招标技术要求”原则,比“招标须知”的范围更窄。
在具体写作过程中,要注意这四项文件的分工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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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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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1、投标书的写作
投标书的写作要求实事求是、具体清晰、准确准时。
2、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
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
3、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
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
4、投标文件封面的制作规范
5、其他须注意事项:
(1)投标书格式、标段、里程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相符,建设单位名称与招标单位名称是否正确。
(2)报价金额是否与“投标报价汇总表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综合报价表”一致,大小写是否一致,国际标中英文标书报价金额是否一致。
(3)投标书所示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书是否按已按要求盖公章。
(5)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否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6)投标书日期是否正确,是否与封面所示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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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