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担保人只起诉债权人,原告将来能起诉担保人吗?

2019-11-20 10:26:3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民法通则有关延长的规定,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所以,诉讼时效最长不能超过20年,但是如果每年重新签署欠条,约定新的还款时间的,则不属于此种情况。
  •  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并不能取得抵押权。抵押权是相对于债权人而言的。
      【担保法】:
      第五十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三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