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结婚三年没有孩子离婚,应该给女人钱吗?

离婚
2019-11-20 12:5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不可以将房产转让给孩子,即使结婚年代久远,已经算是事实婚姻,但是房产过户中是需要结婚证的,所以,最好还是去民政局去补办,避免在过户中因结婚证缺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主要有三种方法:
    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
    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
    100.00元。
  • 没有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充其量属于同居关系,不被法律承认,也不受法律保护。
    想解除同居关系,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如下规定:
    7.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9.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
    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只要女方同意,女方是可以净身出户的。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只要双方能达成协议,女方是可以净身出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