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给一个朋友担保20万元。现在他还不上,我现在被逼的替他还利息。他说用房给我抵,房价38万,仍然按揭,房产证未办出来,不能转户。即使能转好,还要将差的18万给他。我现在没钱。请问他的房现在能转让吗?如果能转让吗,仍然按38万算吗?如果不能转让,我们写协议,到房产办理后再转让,并进行公证,有法律效应吗?另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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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赠予或是
继承得到的住房,再次转让,和一般
二手房买卖一样需要缴纳税费。不同的是,不管得到这房子多少年,再买,需要缴纳全额房价减去办理赠与或是继承的花费,这个价格百分之二十的个税。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
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
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
1.36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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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