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质押给金融机构,户下有一处房地产想产权过户能够产权过户吗

2019-11-20 15:13: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明确贷款人名下的房屋是否可操作抵押贷款,贷款人具有房屋的完整产权证才可操作抵押贷款。
    公司房屋抵押贷款房屋要求: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3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 贷款购买二手房,需要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房地产的主管部门是当地房管局或房交所,因此抵押登记也需要前往房管局或房交所办理。
    登记材料: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不收费。
    此项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阶段。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抵押合同
    3、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提交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共有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依法需由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同意设定抵押权的文件;
    5、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房屋抵押期间能申请过户。房主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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