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因物业不履行合同,公共绿地都被占用搭建小园,打地锁占车位,也不管,严重影响大部分业主的正常生活,该不该交付物业费,

其它
2019-11-20 15:12: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业主没有权利单方面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合同的,是业主委员会决议签署的。但是你不可以不缴纳物业费用,若你对物业有质疑,可以到相关部门申诉的。
    内容拓展: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 停车位属于一种合法的物权,私人停车位被占属于侵犯其合法物权。《物权法》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