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杀人,后的民事赔偿款,过了十三年了,如何赔偿?

2018-09-01 19:4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杀人罪的受害人或者家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限于物质损失,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属于赔偿范围,法院判决不会支持,但双方达成和解的不受限制。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1、被害人接受被告人亲属民事赔偿的,法庭只作为从轻处罚的因素考虑,而不是减轻处罚;简单说,假设被告人只有民事赔偿单个从轻处罚情节的,法庭一般考虑予以死缓,而不考虑无期徒刑。
    2、如果被害人接受被告人亲属民事赔偿之后,没有表示不参加刑事诉讼,那么仍然有权参加法庭审理,并当庭发表相关意见。
    3、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论被害人是否接受被告人亲属的民事赔偿,被害人均没有对刑事判决的上诉权,只有申请检察院抗诉的权利。故意杀人罪依情节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10年以上、无期、死刑的刑罚。具体的个人的量刑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是否恶劣、是否获得受害人的谅解、是否存在立功、坦白、自首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 追究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被害人、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