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非深圳户口能在外地诉讼离婚

刑事辩护
2019-11-20 21:0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在法律上是必须达到两年以上,而且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相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如果是因为工作、去外地学习或者看病是不算分居的。离婚的时候选择诉讼离婚,法院是以夫妻感情破裂作为离婚标准的,如果男女双方的情况被认定为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那么判离婚的概率是很高的。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 异地诉讼离婚程序: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异地离婚协议程序:  
    1.双方持以下材料(
    1.双方户口本
    2.双方身份证
    3.结婚
    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 关于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选择,通常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当事人可首先考虑。但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各种问题必须全部达成一致意见,否则,民政部门不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婚后子女抚养遗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诉讼离婚中有两项特殊保护:
    (1)在诉讼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2)在诉讼离婚中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婚姻法第34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