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为我吧车停在楼底下,拿东西,我在副驾驶对方开车,已经开过去了下来找我老公说,我老公说把电车锁??上就把车开走,对方不不依不饶!我就在车上下来了,我说怎么了这是,对方就开始说你说怎么了,我说我不知道怎么了,对方就说我两口子找不痛快。就用手?指我,要打我,我说你别指?我。对方就打我,我的大拇指打破了,对方就吧我胳膊拧到后背吧我按到底下了,我就打电话报警了,有打的急救车,我去医院做了一些检查。医生开的病例单是软组织损失。当天晚上十一多了,我被打的胳膊一直在发抖!医生让留院观察!一晚上,说明天会诊在说,医生给拿的药,事情已经发生了18个小时了,对方家人没有出现过,医院里所以得费用都是我们自己拿的,上午负责这个案子的警察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派出所做笔录,我说等到会诊完了没事我在去,警官说在过一个半小时再给我打,现在过去五个小时了也没有打,我给警官打的电话打过去,别的警官接的,说负责我的案子的警官人不在,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这事找谁负责,像这样的情况!就大概这些,谢谢,看到我的这个情况回复一下!

2019-11-21 05:37: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受到故意伤害或者殴打,受害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具体情节立案后依法进行侦查,收集证据进行破案;受害人可向公安部门提供有关的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查明事实和真相,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
    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 消费者权益受到的损害后的维权途径:
    1、自动与商家协商。当发现购买商品与自己的需要不相符合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沟通,指出自己的购买目的与产品不符合,申请更换或者退货。
      
    2、 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从2014年3月15日起针对网上购物,商品不符合自己需求,买家可以在签收日起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无理由退换货的前提是该商品未被拆封。
      
    3、 12315维权。在与商家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可以拨打12315电话,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此途径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寻找法律维权的方法。能给予不法商家最有效的惩罚。再使用12315维权之前,最好能保留商家不正当交易的有效凭证。
      
    4、 媒体曝光维权。针对有背景、有影响力的违法商家,各种协商途径,各种维权受阻,可以通过各种媒体(电视台、网站、微博等)曝光其违法行为,通过舆论的压力和高层政府官员的重视来深度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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