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的伤残赔偿金和工伤里的伤残赔偿能一起拿吗?

2019-11-21 06:53: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赡养费各地的标准不一,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 一、根据工伤鉴定的级别来决定赔偿数额。 第
    二、《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关于冒名劳动者受伤不得认定为工伤的禁止性规定。这种欺骗行为致使所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无效,但并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和法律认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
    三、冒名顶替的方式骗取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可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或公司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处理。
  • 2017交通事故六级赔偿金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另外需要说明两点:   
    1、如对方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一万元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然,前提条件是对方车辆对事故负有责任。   
    2、有的案件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或者一审终结后,还会继续产生医疗费用,这些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或保险公司承担。   
    二、误工费   根据《解释》第20条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   《解释》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在常州,一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按照55元每天计算,出院期间的护理费按照50元每天计算。   
    四、交通费   《解释》第22条规定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一般按照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解释》第22条规定:(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在常州地区一般按照18元每天计算。   
    六、营养费   《解释》第23条规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在常州如受害人或原告主张营养费的,一般应当通过鉴定机构的鉴定来确定营养期限,否则法院很难支持。   
    七、残疾赔偿金   《解释》第25条规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在常州或江苏地区,六级伤残计算公式是:20552元/年×20年×
    0.5(系数)=205520元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   《解释》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解释》第28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十、其他直接财产损失:如手机、电动自行车、衣服等物品。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请求交通赔偿需要的证据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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