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夫妻不同居长达三年是否自动离婚

离婚
2019-11-21 10:36: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法律上没有所谓的自动离婚,感情破裂是离婚的标准。但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般来说可以构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证明。“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
    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说明夫妻关系已徒具形式,名存实亡。当事人以此事由诉请人民法院离婚的,如经调解无效,应准予当事人离婚。
    适用此项规定,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②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
    ③夫妻分居已满二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④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二年,都不是当事人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未满二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
  • 您好,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是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在诉讼离婚中有这种情形的,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将孩子由谁抚养、财产怎么分等问题商量好并写下来形成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则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另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有居住信息证明的,在另一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具体材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因为婚姻涉及感情,法院会组织双方调解,确实属于感情破裂,法院经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一审法院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到六个月,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写离婚协议或者代理诉讼离婚。
  • 对于离婚后儿女的抚养权,应先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原则上,儿女的抚养权应由有抚养能力且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抚养。建议应先取得男方无抚养能力及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恶习的相关证据,如知情者的证言或无工作及无生活来源的证据。
    以防发生纠纷之后无法取证。
  • 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法院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