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亲自要求我丈夫以我的名义写财产协议。

2019-11-21 11:05: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有配偶,在婚外与其他异性同居,该方将自己名下纯个人财产自愿与该异性共有,一般应认定有效(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权独立处分完全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后,取得的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以上为个人财产。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婚姻双方当事人,就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协商一致的处理意见,该协议中按照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归属、分割做出明确规定,该协议必须由双方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为生效要件,否则是不生效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在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的问题时,必须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  离婚协议时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协商一致,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中财产的分割遵循的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通俗来说就是可以自己任意决定,只要不违法,其分割的方式由双方协商处理,法律不干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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