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这边有个信用卡透支问题,07年左右士兵证办的卡,大概10年左右取现100元,取现时银行留存的手机号码已经更换,然后忘记了也没去还,到12年左右,去过一次柜台,用身份证没能查出来信用卡信息,当时信用卡也丢失了,现在19年了,银行才发律师函,并通过留存的家人手机信息通知催款,请问我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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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引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用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其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即“传法达意”。
它的本质是一种委托
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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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