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79岁的老人,女,农村户口,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车需要赔偿死者家属多少钱?谢谢

2018-09-01 21:5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事故,交通发生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况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 交通事故,死亡因为主要责任在你,有人死亡,所以很多事主可能是想尽快处理完,避免受到刑事处分。
    ■这个能够理解,所以,在调解时,有时事主也未经过保险公司的详细咨询,就单方面做了赔偿。
    甚至赔偿金额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数额。但是对于死者家属来详,赔偿100万也换不回来了。
    而你的问题:
    一、交警认了主责,保险公司在交强险11万是全额先予赔付,超过的部分参照主次7 3分成。
    1、假如死者合计损失为111万,先你的交强险承担11万,余下的100万,你只要承担70万即可。
    2、反正先计算出伤者所有损失。
  • 发生车祸等交通事故后,伤者会依法请求相应的赔偿,其中伤残或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赔偿项目的共同特点就是与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被扶养人的身份密切有关。因此,确定受害人或受害人的被扶养人的身份是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基本出发点。
    户口类别是确定受害人或被扶养人身份的基本依据,决定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适用。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进城务工的农民日益增多,他们中的很多人常年工作和生活在城市,“人户分离”的现象日益普遍,因此户口类别不再是决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唯一因素。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
    受害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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