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辆摩托车相撞,一个从东向西行走, 顺327国道快速行走,一个从南向北过路口,无红绿灯。两车相撞,国道上的车辆撞了过路口的车,有与车速过快,撞人的受伤了,被撞的人没事,车坏了 。请问您这样的后果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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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
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根据交警出具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才能做出具体判断。因为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
(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如果确定属于工伤的,则可以依法进行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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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