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夫妻俩人没有离婚,老公在外面跟其他女人见面,并且在珍爱网发布信息征婚,登记是离异。我们结婚十年没有孩子,为孩子事情他经常大骂我!经常给一些异性聊天。请问他这种行为算什么?我受法律保护吗?
离婚
2019-11-22 04:53: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从法律上来讲没领结婚证就不用离婚,直接分手就好了,也不用赔偿。从人情上来说有过错方应该补偿无过错方。如果有过错方还无礼取闹要求赔偿的,根本不会理会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同居
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
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 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
按份共有
。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
抚养
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孩子两周岁之前一般由女方抚养,除非有法律规定的事实。孩子两周岁以后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孩子在十周岁以后,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同时,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
夫妻共同财产
,除了法律规定的其他几种情况外,离婚的话一般一人一半。如果他存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
(一)
重婚
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
家庭暴力
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
协议离婚
,双方就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等达成一致协议后,到一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
诉讼离婚
。一般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并且在新地方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则应在该连续居住满一年所在地法院起诉。孩子由谁抚养,则要视哪一方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至于婚后财产,一般一人一半予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老公出轨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1765
我孩子的父亲没有离婚!经常暴力砸东西!我带孩子他给生活费!应
离婚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王丽玉律师
广东恩慈律师事务所
怎样才能强制离婚?
01:48
2345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刑事辩护
1512
高利贷利息多少才受法律保护
高利贷利息
孟翔律师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哺乳期可以离婚吗?
02:27
2345
同居关系是否受法律保护
非法同居认定
你好,她人在给别人说我怀孕其孩子不是我老公的这构成威胁吗?受
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属于同居关系。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结束同居关系。 2.女方现在怀孕,男方是否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我没有结婚证,我跟老公吵架,可是我们有孩子,如果写保证书可以
保证书是日常生活、日常工作或学习中,某些个人、集体、单位,为响应上级号召开展工作、完成任务或做错了事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