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儿子在2017年11月11号出了意外事故,摔断了胳膊,在石家庄XX住院的,后来出院后,在农村入的合作医疗报销咯一部分费用,但是我的孩子正在上幼儿园,在学校也入着中国人寿保险,再去人寿保险报销费用的时候,人寿保险说没有出院证明,费用生成清单,病例的复印件是不能报销的,但是当时报销合作医疗的时候原件都给了太平XX,没有留下复印件,现在太平XX不让再重新复印,人寿保险也不给报销,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医疗事故纠纷
2019-11-22 07:21:2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农村合作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在每年的11—12月份缴纳(投保);次年1月1日起生效;  1,均在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有效年度,都以户为单位,每年一次性缴费;  2,由农民交到村民委员会或镇政府合作医疗办,也可以由村、镇干部上门收取。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3,2002年10月,中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4,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60元,达到38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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