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我老公现在已经两年没在一起了,我要求离婚,他一直不同意,现在同意了,他问我要1万块钱(这一万块钱是以前我妈问我借的,,在她妈那里拿了六千,还有四千是我自己打工存的,后来我生病了,没钱拿了用了,他现在还找我要),还有一个手镯结婚时他妈送给我的,属于我的东西,后来跟他爸妈吵架我气的给摔了,他现在还要我应该给吗?

离婚
2019-11-22 07:50:2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庭一般认为: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仍有和好的可能,应当给予双方一个冷静处理问题或弥补修复感情的机会,因此,法庭一般不会准予离婚;
      
    2、如果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原告又坚持起诉,坚决要求离婚的。法庭一般认为:已经给了6个月的矛盾缓和处理期,双方仍然不能和好或矛盾稍有缓解,一方仍然坚持起诉要求离婚,毕竟离婚是自由的,法律也不能强人所难,因此,法庭一般就准予离婚了。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