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是起因对方乱停车,在车上没有人的情况下我无意骂了一句,然后不远处过来三个人可能是车上的人,过来群殴我,再被告知我身上有伤,两个月前刚动过手术,他们不予理会继续殴打,我没还手,请问我应该负什么责任,对方三人应该负什么责任,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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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我国实施的是
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患方必须完成举证证明医疗事故构成要件中所有四个要件,才能构成医疗事故,医方才有义务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但由于这种归责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要求,就意味着患者一方要承担证明医院方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从而导致没有掌握病历材料以及缺乏医学知识的患者在举证责任是非常困难的,也是不合理的,很难保障到司法公正。
因此,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不宜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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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