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死亡赔偿金常有什么人承继?

2019-11-22 18:39: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兄弟姐妹间属于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在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时,他们没有继承权;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公民因身体受到伤害而死亡,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在死者遗产范围,所以,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是,近几年来随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增多,对死亡赔偿金要求分割的案件逐年增多,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对于这类案件的案由可以定为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亡补偿费的赔偿,具有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金性质。只有当自然人的物质性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受害人才能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
    对于自然人的精神性人格权(名誉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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