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收集夫妻情绪崩溃的证据以及如何收集可以被视为证据。

2019-11-23 09:36: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感情如果已经破裂且无和好可能,可以离婚。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无过错方可争取适当照顾。如果协商不成,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分析并协助制定处理方案。律师费参考按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收取,可据复杂程度和当事人需求适当调整。
    如果您需要律师服务,可以预约面谈,了解详情后再定收费方案。
  •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的,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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