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卖房子违约时必须付双倍押金吗?

2019-11-23 09:5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租赁物因买卖、继承等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仍然有效,新所有权人不履行租赁义务时,承租人得以租赁权对抗新所有权人,这在法理学上称之为“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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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保理合同的标的为卖方在商务合同项下就截止于转让日尚未到期的应收账款。为保障保理商的权益,建议在该部分对转让标的的约定尽可能明晰,如将转让标的的范围扩展至应收账款本金余额及其自转让日起(含该日)产生的全部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定金、担保金、保险金、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补偿金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同时限定商务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都不转让给保理商而仍由卖方承担。

  • 1、如合同有无效或者重大误解地方,业主可以请求退还定金;但若装修公司无重大过错或欺诈行为,定金是不予退还的,详细情况应根据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予以处理。但根据《合同法》规定,约定的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无效。
    2、签订合同时交纳的意向金,称为“订金”,只代表一种选择倾向,订金大多可以退;但一旦交了定金,则代表消费者已经选择该企业,作为保证金,一般会成为预付款的一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