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家里老人被电动车撞了,报警后,肇事者全责,医院费用28000,只给了20000,还有8000写的欠条,现在打电话不接,钱不还,怎么办?

2019-11-23 11:30: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上下班被车撞伤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被机动车撞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六)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所在单位应当在其被车撞伤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为申请的,职工本人和工会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三、交通警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法院交通事故责任的裁定书。
  • 解答如下:电动车撞人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自己骑车也不快,一定要第一时间确认伤者的情况,如果伤者只是轻微刮碰摔倒了,就不要为此耽搁太长时间。确认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自己还是行人,如果是行人的话骂他一句就走人,如果是自己的错的话尽快私了给点钱就行。
    如果自己电动车骑的偏快,伤者感觉有点严重或者是很严重的情况下,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20,性命攸关的事情可马虎不得。紧接着打电话给交警,和交警备案了才不算是肇事逃逸。
    伤者受伤严重也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主要责任不在自己,是伤者突然间闯到电动车前面导致事故的,这时候可以只让伤者的家属上救护车,自己不用去。或者自己也受伤的话,一定要记住各自付各自的医疗费。
    至于最后自己要赔偿多少的事情就交给交警来处理。不然很容易遇到伤者在医院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的情况。
    如果可以肯定责任归自己的话,那就不要在意这点小钱了,这种时候救回伤者和获得伤者的谅解才是最为重要的。
    治疗结束后有一些伤者可能会想要一些经济赔偿,这也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如果伤者想要讹人的话,该让交警和法院来的就来吧。
    非常重要的一点,如果自己家里有点钱的话就无所谓了,如果家里的经济比较拮据的话一定要告诉医生和伤者,哪怕哭也得流入出来。
    打交警队的电话,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察,拍照、记录、接着送伤员去医院拍片检查,然后交警会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双方进行签字,责任认定书生效。如果只是一般的皮外伤,交警也会给当事人做简易的解决方案。
  • 根据我国有关法规,有关赔偿费用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返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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