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妹妹被男朋友打伤,然后气得拿着男朋友的证件、手机害怕得躲起来了,姐夫看到妹妹被伤的如此,气不过,过了两天妹妹的男朋友若无其事的出现在姐夫的眼前,姐夫气不过跟他动手打了起来,慌乱中还随手拿起一把小刀砍了两刀妹妹的男朋友。妹妹男朋友报警,现在妹妹男朋友在医院,派出所让姐夫赔医药费。如果不赔会怎样?

2019-11-23 13:03:3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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