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给别人10万元,每月利息4300元,之前利息正常支付。但本月起对方因经济拮据而单方面自己决定不再支付利息,本金承诺会还,但身上没钱无法答复何时能还。请问,我如果起诉对方除了可以要求归还本金外,还可以要求其他什么赔偿吗?比如利息,滞纳金,违约金什么的,可以的话应该怎么要求赔偿比例呢?

2019-11-23 13:20:4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
    一种是出借人因出借金钱而从借款人处得到本金以外的金钱,是有偿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使用借款的代价。借款人不仅应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利息,而且应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于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该利率的约定最高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另一种是逾期付款后应付的利息。根据《合同法》第207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如果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会给出借人造成利息损失,实践中会按照双方约定或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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