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事业单位委托我公司注册了域名租用了服务器,正常运营了7年。今年到期续费前该单位业务科长口头承诺先帮忙垫付费用,发票开具后该单位在转账给我们。我方予以垫付了域名与服务器费用。后经三个月讨要对方声称领导换人了需要重新找网路公司制作新网站,原来的不要了。我方为了维护关系没在继续追要该款项,目前老网站在百度依然排列在前列。他们新做的网站始终排名不好排名位置不靠前。现在该单位要求我方关闭服务器禁止该域名访问。但是域名和服务器费用是我们公司垫付的。所以域名和服务器是不欠费状态依然能在互联网上运行。对方声称我方侵权要求撤下网站。我想知道网站内容全部是对方单位文档。联系方式也是对方的。所有页面的联系方式都是对方的。这样情况算侵权么。明明是对方先违约导致的我们垫付费用续费了。现在提出这种无理要求是否不予以理会他。我们不理会对方 是否构成侵权。
消费者维权
2019-11-23 17: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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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侵权是
网络侵权的一种类型,也是现代社会知识侵权的一种形式,网站侵权的本质与知识侵权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网站侵权情况大量存在着,其表现形式是一些网站把属于别人的软件、文章、图片、音乐、动画拿过来放在自己网站上供用户浏览、下载,以此向用户收费或者吸引广告主的资金投入,以此达到赢利为目的。
当然,侵权人是否以赢利为目的并不影响侵权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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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