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和女方住一起的,谈了三年朋友,男方去过女方家提亲,女方家没有答应。住一起的时候女方一直没有上班,男方出钱供女方花销。女方提出分手的时候,男方家提出要求女方赔5万元,女方有法律责任赔付男方吗? 没有涉及彩礼钱。男方给女方买的电脑,平板手机衣物,需要退回吗?

2019-11-23 18:35:0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以下情况离婚后彩礼不能要回: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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