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出让金的比列是多少

其它
2019-11-23 18:53: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例如,房屋土地70年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二是对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进行限制和调节。
  • 在一般情况下,土地出让期限到期的,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政府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外,对申请续期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是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 对于商品房而言,开发商以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他已经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了土地出让金;而他在销售商品房时,又将相应面积的土地出让金计入房价成本并分摊给了购房人。换句话说,购买这类房产,买方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但是,购房者买了商品房后,并非可以永久使用土地,因为土地出让有年限限制。国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中指出,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主只有再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合法使用土地及房屋。在此提醒购房者:买房时应仔细询问土地使用年限。以前就有购房者反映,他在某商住楼买住房,等合同签了才发现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只能用50年。
    如果购房者买有出让土地证的二手房,由于卖方已经缴过土地出让金,因此买方不需再被补缴。然而,在购买这类房产的过程中仍需注意土地使用年限,例如所购房子原来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卖方转让时他已经用了30年,那么买方拿到房子后只能再使用40年而非70年,超过期限后就得补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