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所在的公司,由于亏损严重,最近一段时间,公司内部一直有破产倒闭的传言,工资也是压了四个月之后,陆续开了三个月,现在还压着一个月工资。今天公司领导开会通知我们公司接下来职工的去留问题,让我们在一周内递交一份自愿服从公司工作安排的声明并签字按手印,说如果到期不交自愿声明,就辞退,也不发工资也不给交劳保了。并且威胁我们说:“你们不用考虑到劳动局去告,公司已经咨询过律师,你们告了也没用”。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公司的行为是不是违法的?我们如果不交声明,该怎么办?

2019-11-23 20:04:5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 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 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 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四、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 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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