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的名字被用于购房贷款。我的名字可以用在购房证上吗?
2019-11-24 08:21: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一、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拆迁赔偿的房地产,原则上按被拆房地产的性质进行登记发证。办理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鉴证的拆迁赔偿协议书;
(4)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发展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二、申请人符合上述规定,应该提交的资料齐全的,准予办理;资料不全的,在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三、拆迁赔偿房的登记价,一般按新建房的建筑成本登记;补交差价的,差价计入登记价。
四、拆迁赔偿房属于商品房地产的,发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转让;不属于商品房的,发绿皮《房地产证》,不能转让。
土地纠纷
中涉及到房产的相关问题:
一、一般来说,仅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不能证明房屋权属的,从法律角度讲,房主同时具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才能证明其拥有该房屋。
二、房产证和土地证密不可分。
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被人侵占的时候,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字,那么
房屋产权
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房产,均分房屋产权的。
离婚
房屋分配: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
拍卖
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
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贷款买房,房产证可以加女方的名字吗?
共同共有
41289
购房合同变更名字怎么做
50595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名字是否要一致
22348
买房,借借你的名字用
民法案例
27764
父亲替儿子出首付购房房产证却仅有儿媳名字
民法案例
49526
父亲替儿子出首付购房房产证却仅有儿媳名字
房屋产权纠纷
9419
替儿子出首付购房房产证却仅有儿媳名字
房产纠纷
16539
加载中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知识内容
法律知识
列表内容
法律列表
法律资讯
法律内容
江门律师
江门找律师
江门房产纠纷律师
江门房屋买卖律师
江门房屋租赁律师
江门二手房律师
江门开发商违约律师
江门装修纠纷律师
江门房屋产权律师
江门房屋中介纠纷律师
恩平市律师
鹤山市律师
开平市律师
台山市律师
蓬江区律师
江海区律师
新会区律师
江门房产纠纷律师
江门公司法律师
江门合同纠纷律师
江门婚姻家庭律师
江门交通事故律师
江门劳动纠纷律师
江门刑事辩护律师
江门债务债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