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11月3号我老婆什么话也没有说,就走了回了河南她妈妈家,走了40天后回来了,说是要离婚,当时我没有同意,她在家待了12天之后又走了,现在我打她电话她关机,和河南联系说她没有回去,我该怎么办、我们已经结婚17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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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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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